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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2022-02-11 | 6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复杂工程和长期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目标上要坚定不移,策略上要稳中求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描绘路线图……近段时间以来,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在顶层设计和政策执行等层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阐释我国发展面临的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并就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作出了重大部署,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工作着力点。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这两年,在“双碳”刺激效应下,国内电动汽车、光伏、风电等热点产业蓬勃发展。长远来看,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有机融合,必将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从而塑造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同时也要看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这是一项复杂工程和长期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就要求我们目标上要坚定不移,策略上要稳中求进。现实中,有的地方搞“碳冲锋”,有的搞“一刀切”、运动式“减碳”,这些都不符合党中央的要求,必须及时纠正。从认识层面出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从实践角度出发,要充分考虑国内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基本国情,通盘谋划,先立后破,不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次大考,需要正确的政绩观,需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

  “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当前,实现双碳目标的“1+N”政策体系正在加速构建,我们要胸怀“国之大者”,坚持稳中求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方面,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另一方面,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简单层层分解。与此同时,也要确保能源供应,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保供稳价,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就一定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    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二)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三)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    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