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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私募”和“投资”本源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 | 作者: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1-03-09 | 961 次浏览 | 分享到:

  私募基金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私募基金行业不断成熟、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投资人对私募基金的接受度和认可度也在不断提高,但在投资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保护,需要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指导下,北京基金小镇投资者教育基地联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编写《私募基金投资者保护手册》并于近日发布该《手册》,旨在帮助私募基金从业者理解行业监管政策法规,提升规范运营水平,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同时,帮助投资者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正确认识私募基金,辨别“伪私募”,理性投资,和管理人共同成长。

  协会始终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以法治引领行业自律管理,坚决做好投资者保护各项工作,引导行业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财富管理服务。


●    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二)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三)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    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