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告知书
尊敬的投资人: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年4月10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10321。截止2017年12月20日,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信息显示,本公司发行股权类私募基金产品如下:
1、2016年12月14日发行的名称为“上海高新创投泉之眼共赢股权1号私募基金”产品,基金编号为:SR0996,备案时间:2016年12月20日;
2、2016年12月16日发行名称为“共赢股权1号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基金编号为:SR1204,备案时间:2016年12月21日。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属于重大事项变更,管理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如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变更情况或获得投资者认可,您是本公司基金产品的投资人,现本公司对重大变更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向您作相关变更披露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变更
本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原公司监事李华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魏建君执行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因此,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华。2017年7月11日完成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
2、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魏建君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于2017年8月1日与公司原股东韩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魏建君原持有的公司55%股权转让给韩晴,本公司于同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于后续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此次变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韩晴。2017年10月25日完成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24545322W)。
3、相关投资经理变更
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中原先由魏建君担任投资经理的均由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投资总监李华担任。
4、公司管理基金类型变更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自律规则,为进一步落实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有效机制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提升行业机构内部控制水平,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机构类型,以及与机构类型关联对应的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进行登记;
对于已登记多类业务类型、兼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要求应当从已登记的多类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业务类型作为展业范围,确认自身机构类型,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提交机构类型与业务类型变更申请,以落实专业化管理原则。本公司已经选择确定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因此对于本公司目前正在管理的,您参与投资的股权类私募基金(“上海高新创投泉之眼共赢股权1号私募基金”或“共赢股权1号私募投资基金”),根据协会要求在基金到期前仍可以继续投资运作,但不得在基金合同到期前开放申购或增加募集规模,基金合同到期后应予以清盘或清算,不得续期;本公司同时将该信息向投资人进行信息提示。
未来若有新的股权投资类基金本公司将由新设的控股子公司宁波贝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来管理。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各位投资者如实披露上述变更情况,如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公司联系。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