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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报记者炮轰新海股份重组说明会:不要控制媒体 答非所问
来源:新浪财经 | 作者:岱熹投资 | 发布时间: 2016-07-15 | 1707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浪财经讯 今日,中国证券报官方微信推送了一篇记者手记《重组媒体会不能答非所问》,炮轰新海股份(22.530, 2.05, 10.01%)在重组媒体说明会中控制记者提问,让媒体成为一道“摆设”。

  以下是中国证券报文章《记者手记:重组媒体会不能答非所问》:

  新海股份重组媒体说明会最后一个环节是媒体提问。中国证券报记者首先提出两个问题,且并非是之前公司财经公关一直要求提交的“预设问题”。

  第一个提问是,如果没有完成业绩承诺,或者出现公司所描述的极端情形,公司选择履行承诺还是修改补偿条款?如果履行承诺的话,现金补偿13亿元,如何保证资金来源?是否需要预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第三方机构这种方式?

  不过,韵达财务总监却避而不答,而是大谈未来快递行业发展的变化趋势、韵达货运的自身核心竞争力等,只是将公告的相关内容读了一遍。

  媒体说明会主持人新海股份董秘高伟甚至说:“本次媒体说明会,我们先回答预约的问题。其他问题会后再解答。”但媒体说明会结束之后,作为借壳方的韵达货运和被借壳方新海股份相关人员合影之后,便匆匆离去。

  作为上市公司,敢于面对公众质询、不回避媒体的提问,这才应该是上市公司的新常态。

  即将可能成为公众公司的韵达货运,或许还没做好准备。但媒体说明会不能形同虚设,公司更不应该控制媒体的提问,让媒体成为说明会的摆设,这和证监会的要求以及沪深交易所的初衷相违背。

  市场人士认为,沪深交易所分别推出《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和《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备忘录》,旨在进一步提升重组上市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有效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和市场约束机制,对上市公司推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应召开媒体说明会的情形、方式和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充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业内人士认为,近段时间来,加强监管成为资本市场主旋律,要扫除市场顽疾,应该建立一个真正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

●    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二)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三)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    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